一、银行的按揭贷款是否需要继续偿还?
地震导致大量的房屋倒塌,购买房屋时向银行申请了按揭贷款的,要具体对待:
1、如果房屋倒塌,买受人未死亡,我认为尽管房屋已经倒塌,但是银行的贷款仍需要偿还,贷款并不能免除。因为房屋倒塌的风险依照我国民法通则、合同法关于合同的无过错责任的相关规定,尽管买受人无任何过错,贷款偿还仍应由房屋的买受人承担,不过我认为对于地震这样不可抗的因素,银行应特殊情况特殊对待,不应强制还款。
2、如果房屋倒塌、买受人死亡,则其继承人只应在继承遗产的份额内对银行承担还款责任,如无遗产继承,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其父母及子女等相关亲属无须为买受人承担还款责任,银行应承担贷款不能偿还
的全部风险。
针对灾区居民对被毁房屋的银行按揭问题,央行副行长苏宁日前也曾表示,对于特殊时期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应该用特殊的解决办法。央行将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,既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,更要保护好广大民众的利益。
二、发生大地震后,诉讼时效如何计算?
大地震导致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,根据《民法通则》中明确规定,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,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,诉讼时效中止。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。
三、合同的违约问题
大地震导致部分合同的履行不能,不能履行方是否要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?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:“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,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,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,不能免除责任。”“本法所称不可抗力,是指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。”《合同法》在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全部或部分地免除责任的同时,也对通过不可抗力免责的当事人作出如下限制:第一,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,不能免除责任。也就是说,若当事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履行合同义务,逾此期限发生不可抗力事件,该当事人仍应对此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的承担责行,这也是对当事人延期履行的加重责任。第二,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,应当及时通知对方。这主要是为了便于对方当事人尽早采取措施,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。如果未尽此义务,则应对对方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负责。第三,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。该证明一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。主张以不可抗力免责的一方当事人,不能履行上述通知和举证义务的,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。